山东省2026年就业创业政策地图-济南市
企业吸纳就业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摘录:1.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不含补缴)给予企业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文件来源:《关于做好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济财社〔2025〕8号) 济南市财政局
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补贴
政策摘录:就业见习补贴。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含社会组织),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期限为3至12个月。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及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10个百分点。
文件来源:《关于做好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济财社〔2025〕8号) 济南市财政局
自主创业
一、面向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政策摘录:1.支持大学生新创办企业。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或高校在校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在校生)新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根据核定结果给予不超过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资金支持;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向大学生创业者免费提供;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产业园区等纳入企业标准化地址库,为企业注册提供便利;大学生新创办的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文件来源:《关于进一步支持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济人社发〔2026〕1号)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财政局
二、面向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政策摘录:7.创业事项集成办理服务。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推动创业企业登记注册、纳税人信息确认、社保登记、创业补贴申领等10个事项实行“创业一件事”办理。
文件来源:《济南市个人创业“一件事”实施方案》(济人社函〔2025〕14号)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审批服务局 大数据局 税务局
就业服务
面向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政策摘录:1.就业招聘服务。组织线上线下专项招聘服务,持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多形式举办专业化、精准化、小型化、行业化、定制式现场招聘。扩大“选择济南共赢未来”“‘才聚泉城’高校行”“优秀大学生就业创业泉城行训练营”“青鸟计划”“泉城名企开放日”等招聘平台和活动影响力。进一步升级完善济南市产业人才供需对接服务平台和常态化互动式招引平台,进一步加大“济南人才就业·云聘e码通”小程序推广使用力度,助力高校毕业生求职与企业招聘精准对接,实现“云上招聘不停歇、就业服务不打烊”。进一步完善升级“海右”人才就业数智平台,搭建企业需求信息库、人才供给库,推进供需智能匹配
文件来源:济南市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40条(2024版)(济政办发〔2024〕5号) 济南市政府办公厅
困难帮扶
面向高校毕业生困难帮扶
政策摘录:就业困难帮扶。对有求职意愿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和长期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一生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至少提供3—5个针对性岗位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纳入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实施阳光就业行动,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帮扶。
文件来源:济南市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40条(2024版)(济政办发〔2024〕5号) 济南市政府办公厅